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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勾说好不变老

今天上午,当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落在我的书桌上时,我收到了好朋友的短信:“落落,如果有一天,我们都变老了,会不会因此疏离起来?我们都不要变老好不好,我不喜欢。”

变老么?对于着两个字,我第一次如此地恐惧。

曾经有一个朋友对我说她要在三十岁时自杀,因为害怕看到自己一点点地老去。她说这话时,眼中有着属于这个年纪的近乎固执的坚持。那个倔强地想要用这种方式来留住青春的孩子,目光笃定得让我心疼。

记得古龙的小说中有一种毒药,中毒的人死后尸体可以永远保持死前的样子。一个女孩用这种毒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只为留住她那张如鲜花般美丽的脸。

我从来不曾想过,留住那些本不能留住的东西,竟要付出如此的代价。高中时候我想要尽快长大,然后背起行囊远走天涯。那时候我要长大,我要去远方,远方有我金色的梦想。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长大了,真正的长大。有了张苍老的脸,对流浪的疲惫挤满了我的心。到了那时,我是否也会哭着祈求时间赶快停止?我不知道好朋友们在那个遥远的城市过着怎么样的生活,但我相信我们彼此想念,并可以忽略掉一切距离。纵使时光将一切埋葬,我们还是会用温暖的心记住对方的好,并因此而微笑。

我想成长中,总会有一些未知的忧伤与未知的惶恐。但我也坚信生命中有一些东西可以让我们将一切的忧伤与惶恐遗忘。

去年生日的时候收到好朋友们寄来的礼物,有一盒子的零零碎碎。于是我就买了手机,给朋友每天每天都给他们发短信,就这样活着。认识了几个都是用文字祭奠青春的孩子,心中有着同样的寂寞。我们相隔那么远,却能够互相取暖。

我设想着在某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们在人群中相遇。我们轻易读出对方眼中与自己惊人相似的寂寞与渴望。那一刻,默契得像是一次重逢。

总会有那么一天,我们都长大了,能够毫无顾及地追寻自己心中的梦想。我们十指相扣,躺在有玻璃天花板的小屋中数星星。屋子的四周种满了明媚的向日葵,我们在浓浓的阳光下的向日葵天中奔跑,任风吹乱我们的群角和长发。

也总会有那么一天,我们都老了,成为了再也不会流泪的麻木人们,我们穿着细长上午高跟鞋和有着冷硬线条的套装在人群中趾高气扬地行走;我们在办公室高声呵斥和在马路开着车信马由僵。我们虽然并着肩,但可以保持着距离,我们不再象原来那样大笑,我们不再象原来那样走向喜欢人的方向。也许在某个最深的夜里,我们也会忆起那珍藏在心中的曾经青春,那再也无法触碰的年华。

总会在不经意间长大,然后又在不经意间变老。一切都是那么的猝不及防,我们别无选择。

我们在肆意年华中唇红齿白着。我们是那样的期盼长大,却又是那样的恐惧苍老。也许青春便是这样——幸福才刚刚来临,悲伤已潜伏而至。

罢了罢了,索性只想当一个如彼得·潘那般永远都长不大的孩子。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写下这句话时,我感到难过,甚至想大声指责自己的残忍。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我闻到了灰烬的味道——

谁能够保证心不变

看得清沧海桑田

别哭着别哭着对我说

没有不老的红颜……

有时抬起头,看树枝树枝间的空隙间那一小块苍白的天。似乎什么都不曾改变,但又的确什么都在改变着。一切都那么快地离我而去,我什么也抓不住。

许多许多年后,我们是否还能手拉着手肆无忌惮地大笑?许多许多年后,我们是否还能在阳光下用细软的声音描述着自己那个关于流浪的梦?许多许多年后,你再度亲昵地叫我宝贝,我是否还能一脸幸福?木桶中的哲人对前来找他的国王说:“不要挡住我的阳光。”而如今,我只想抬起头,如向日葵一般将脸朝向太阳,然后眯起眼睛,赶快微笑。

我突然发现自己异常年轻,依旧是如花似玉的年纪。虽然我终将老去,但那鸡皮鹤发的岁月依旧遥不可及,我不可能不经过春天就抵达那里。

至少我们现在还未老去。我们天真地笑着勾了勾手指,约定永远都不要变老。我们说好了要永远相爱,要做彼得·潘那样永远都长不大的孩子,并将对方当作自己的乌有岛。

拉勾说好不变老。微笑,赶快微笑。